接收捐赠如何账务处理

接受捐款的账务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:
1. 接受货币资金捐赠 :
借:银行存款/库存现金
2. 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 :
借:原材料/库存商品/固定资产/无形资产
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捐赠利得
3. 公益性捐赠 :
捐赠收入金额不大,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时:
借:所得税费用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
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%以上部分的处理有两种观点:
观点一:发生时借记“营业外支出——捐赠支出”科目核算,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。
观点二:发生时借记“盈余公积——法定盈余公积”科目,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,则借记“资本公积——捐赠支出”,如果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,也没有资本公积金,则借记“实收资本”。
4. 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 :
取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: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缴财政款
根据财政管理的要求,财政拨捐赠款时确认捐赠收入:
借:银行存款
贷:捐赠收入
接受捐赠人委托转赠的资产:
收到相关资金时:
借:银行存款/库存现金——受托代理资产
贷:受托代理负债
转赠给其他单位时做相反分录。
除上述两种情况外,单位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,应当按照《政府会计制度》中“捐赠收入”科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。



